星期日, 9月 11, 2011

大債時代

莫非定律(Murphy's Law):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必定會出錯


一堆由數學家搞出的公式,能精算出各式各樣金融商品所帶來的巨大利益;明明應該納入計算的風險卻很神奇的經由數學公式演算而消失,喔!應該說是轉移到什麼都不知道債權人身上.這是我們在2008年金融海嘯中看到的有趣現象之一---一群明明住在台灣的菜籃族卻能神奇的買下遠美國的房地產債券,而有趣的是連推銷這些金融商品的銀行業務員們除了知道這些債券可能賺錢之外,對於其所帶來的風險卻一無所知,或著是即使知道也覺得沒關係.因為...他們打從心裡就不認為那個可能的風險卻發生了.

信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 CDS):
假設你的鄰居A為了要改建頂樓而算你借10萬元,而你剛好有這麼多閒錢,A也答應給你不錯的利息,例如一個月1萬元,而且會在年底償還本金,於是你將錢借給他們.
然而,你擔心萬一A無法按時付款時,你可能會蒙受損失,因此,你想到了一個方法,你去找了另一個鄰居B,問他們是否有興趣插花,然後你跟他們交換,由B來承受A的無法付款的風險,而你會付一筆小錢給他們,假設是一個月500元,若是A違約,則B就必須替他們還錢.這樣一來,A得到他們的10萬,你拿到每個月的1萬,而B可以拿到每個月的500元.(書中例子)
這個例子中,你有一個很大的好處--你在沒有風險的情況下,以不錯的利率把錢貸出去,並且可以用保險(B)將A無法還款的風險給避掉.
這個例子目前看起來還沒什麼問題,但是聰明的銀行卻在其中嗅到了巨大利益的味道..

早期對銀行而言,有一個很麻煩的規定--巴塞爾協定(Basel rules):銀行必須保留一定額度的資本,以防貸款出問題,根據規定是放款的8%,也就是說無論銀行借出去多少錢,都必須留住放款餘額的8%以做為風險的準備.然而,對銀行而言,這8%無疑是一個包袱.
這時,CDS的點子就出現了,以上段的例子而言,只要有另一個人願意以較少的代價為銀行承擔這個風險,放款的風險可以被賣出時,理論上,放款對銀行就無任何的風險.那麼銀行就不需要受到這個協定的制約--不用再去保留準備金.

然而,當那個幫銀行承擔風險的人,不是一個人的時候,或是說,幫銀行承擔風險的人不清楚他所買下的是風險而喜孜孜在算那些銀行所給的"保險金"時,災難就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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